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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582

                                                  校党字〔201327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老2012289号)要求,现就学校创建 “老干部之家”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新老和谐、上下和谐、内外和谐的和谐机关,建设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老干部之家。

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能力和水平;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让老同志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加强老年大学和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建设,满足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争取更多的离退休老同志投入到关工委、老科协工作中来,形成“五老”助推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长效机制;深入调查走访,坚持以老同志为本,创新离退休工作服务管理方式;将创建活动与学校党建创优(二期)及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全面提升离退休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学校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在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离退休处(离退休人员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1月-20133月)

动员学习。按照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主管领导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制定方案。学校离退休工作相关部门,本着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管的创建思路和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制定《哈尔滨工程大学创建 “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检阶段(20134月)

整理资料。按照《创建“合格老干部之家”评审考核表》,把评分标准逐项逐条进行分解,分别确定负责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收集整理备查资料,做到个个指标有落实,项项工作有负责。

自查自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和《创建“合格老干部之家”评审考核表》的具体内容,各相关部门结合学校实际,认清现状,找准差距,确定工作目标,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自查自检,形成学校自查报告。

整改提高将《创建“合格老干部之家”评审考核表》、相应备查料及自查报告上报校党委审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达标。切实推进学校离退休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贡献。

(三)申报迎评阶段(20135月-20138月)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实施方案》中有关“合格老干部之家”评审要求,在自检得分超过80分(含)的基础上,及时向部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创建“合格老干部之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四)总结提升

认真分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评审考核意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创建“合格老干部之家”活动的成功经验,强化优势,整改不足,继往开来,务实创新。为申报“先进老干部之家”和“模范老干部之家”打下坚实基础,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学校离退休工作水平。

四、活动要求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是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践,是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创优工程中加强离退休工作的重要举措。学校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从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

统筹兼顾科学创建。把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建立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档案,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特色、有成效。正确处理创建“老干部之家”活动同抓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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