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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政治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05-20  浏览次数:1109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避免政治性突发事件发生,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政治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改革发展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各类政治性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学校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国际、国内发生重大历史性事件,在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出现大范围思想波动;

2、各类非法组织(如“法轮功”等)非法串联师生集会、游行等;

3、校园内突现恶性事件,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4、其他各类原因引发学生具有游行、示威等倾向。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党委副书记、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校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信息中心、离退休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学校政治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各类政治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统一指挥、沟通协调和统筹安排等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落实“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底数清楚、信息通畅、行动快捷、责任明确;

3、负责做好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加强教育疏导;

4、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和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各院系工作职责

各院系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应急工作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生中间,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情况。

四、具体应急措施方案

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政治性突发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一般情况应急措施

1、实施“零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日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师生情况,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学生工作处(部)报告学生情况,由党政办公室将事件信息汇总报政治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8251921282519412),领导小组成员、各院系负责人和全校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注意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学生以适当方式表达爱国热情,引导师生把爱国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

4、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保卫处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增加警力,加强校区巡逻,防止不法人员利用政治性突发事件期间制造事端,破坏校园安全稳定。搞好食堂卫生安全,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满意的膳食保证。

(二)异常情况应急措施

1、保卫处加强巡逻和保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凭证出入校园;若校园内学生出现异常,保卫处配合学生工作干部维持秩序。

2、对个别学生喊叫、抛物等行为,各相关院系学生工作干部要及时劝导,其余院系学生工作干部不群动。

3、当出现群体异常思想倾向时,各相关院系要迅速摸清学生情况,学生工作干部要24小时深入学生中,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并及时上报。

4、当出现聚众趋势,学生工作干部以手提话筒对集会同学进行教育,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表明处理态度。

5、当出现规模集会时,全体学生工作干部、保卫处、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现场,在与代表同学进行对话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生思想稳定。

6、党政办公室对出现的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事态的进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领导部门指导和支持。

政治性突发事件具有敏感性和诱发性,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统一,避免激化矛盾。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细致、耐心地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政治性突发事件,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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