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省本级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统一材料标准、提升办事效率,现将异地门(急)诊、住院零星报销所需材料及办理须知公告如下:
一、门(急)诊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收费票据:医药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对应门(急)诊完整费用明细清单。
4.购药处方:定点药店购药需提供医疗机构处方底方,处方与就诊间隔不超过3日。
5.病历及备案材料: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特病、特药报销须提交对应备案表,仅受理备案有效期内合规费用。
二、住院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住院票据:医院出具的正规住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全套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病历:完整住院病历资料。
三、办理温馨提示
1.所有报销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请备齐材料后一次性提交,实现一次办结,避免反复补件。
2.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报销,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受理。
3.定点机构资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医保服务热线12393查询核实。
咨询人及电话: 吕浩南 82519253
人力资源处
2026年5月26日
